校园安全用电提示
浏览次数:160   添加时间:2024年1月5日 09:34

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,每个人都希望能够安全健康的度过每一天,但由于部分同学缺乏对用电安全的认识和了解,存在安全事故隐患。为切实保障校园内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,大家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掌握有关安全用电知识,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。

一、 注意用电安全,离开寝室、实验室、研究生工作室等场所时及时切断所有电源。

学生在离开寝室、实验室、研究生工作室等场所时,要及时切断寝室电源,避免电器长时间无人看管,造成电器绝缘老化和短路打火,发生火灾。由于部分学生的疏忽和大意,导致了很多学生宿舍等场所发生火灾事故。因此,用电安全是大学生在学校生活中最基本的常识。

二、 禁止私自乱拉电线,禁止使用无证电焊机和违章大功率电器,禁止私自改装电路或私自加装照明灯具。

严禁在宿舍、实验室、研究生工作室等场所使用热得快、电饭锅、电热杯等电热器具。严禁在宿舍、实验室、研究生工作室等场所内私接电线,随意增加用电设备。严禁使用与所学专业不相符合的电器,如电炉、电烙铁、电熨斗等,不能私自更改电源线路,更不能随意将接线板放置在床头柜上。严禁使用有安全隐患的电器,如:电水壶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。严禁使用劣质电器及三无产品,防止因质量问题造成触电和火灾事故。严禁在宿舍内抽烟,乱扔烟头,以防引起火灾;严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设备;不能在宿舍内烧纸、焚香,不能将易燃物品堆放在室内,严禁使用明火。因违规用电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,由当事人负全责。

三、 严禁在宿舍、实验室、研究生工作室等场所内使用大功率电器、电炉等,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用具。

严禁在宿舍、实验室、研究生工作室等场所内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用具,宿舍、实验室、研究生工作室等场所内禁止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等灶具。宿舍内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,保持良好的用电秩序,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汽油、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。不准在宿舍内和阳台上堆放杂物或摆放物品。严禁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头。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和宿舍。

四、 不得随意更改电路。

严禁私自接拉电源,不得私自移动和拆除用电设备,如发现电线破损、漏电、设备损坏等现象,要及时向打铁服务报修,同时暂停使用。严禁非电工人员擅自接拉线路。

五、 如有同学触电的意外情况,应立即切断电源,并及时通知校医院或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急救。

若同学因触电而造成昏迷,应立即采取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,并立即通知校医院进行急救。同时,立即将情况向学院领导、辅导员汇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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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人:刘茂林